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是我们党致力于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二者在本质上是协调统一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础和前提还是要把脱贫攻坚战打赢打好,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找好结合点、打好组合拳、画好同心圆,统筹安排、协同推进,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互促共进、深度融合,切实避免“两脱节”“两张皮”。一方面,仍然有脱贫任务和已摘帽的贫困村要充分利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市资本、技术、人才等发展关键要素加快向乡村流动这一重大机遇,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治理能力、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有效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确保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另一方面,要充分借鉴运用脱贫攻坚经验做法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需要强有力的体制机制来保障其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逐步构建形成了一整套科学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考核评价体制机制,为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提供了重要保障。将这些经验做法应用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将为乡村振兴的实现提供有力支撑。比如,构建从中央到地方的乡村振兴统筹管理体制机制,将乡村振兴纳入基层政府工作绩效考核的评价体系等。海南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借鉴运用脱贫攻坚作战体系和工作框架,整合现有的各级脱贫攻坚战斗队和驻村工作队力量,向全省所有乡镇、行政村派驻乡村振兴工作队,将省委脱贫攻坚督查组工作内容增加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落细。
来源:学习强国